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4-6月检察业务基本情况
时间:2022-07-13
来源: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崔家语
编辑:王艺霏
录入:黑龙江省饶河县人
审核: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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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每季度公开发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动态展示法治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4-6月检察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一、审查逮捕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3件1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件4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批捕3人,经济犯罪批捕1人。不批准和决定逮捕11人。
二、审查起诉工作
受理审查起诉22件33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3件13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起诉10人,重大刑事犯罪起诉2人,经济犯罪起诉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0.5%。审结时决定不起诉8人,不起诉率38.1%。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
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1件。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件。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件。
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件。
四、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4件。
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
五、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4件。
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线索12件。立案12件。诉前程序9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人。
八、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
九、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支持起诉1件。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人。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4件。
2022年7月12日
一、审查逮捕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3件1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件4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批捕3人,经济犯罪批捕1人。不批准和决定逮捕11人。
二、审查起诉工作
受理审查起诉22件33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3件13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起诉10人,重大刑事犯罪起诉2人,经济犯罪起诉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0.5%。审结时决定不起诉8人,不起诉率38.1%。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
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1件。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件。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件。
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件。
四、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4件。
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
五、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4件。
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线索12件。立案12件。诉前程序9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人。
八、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
九、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支持起诉1件。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人。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4件。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