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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各单位就关于落实

时间:2022-04-01

来源: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璐璐

审核: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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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助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3月30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政协及教体局、关工委、妇联、团县委、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单位结合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取得的经验召开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会上讨论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如何进行预防优先、惩防结合、“法治进校园”等问题;如何进行多部门配合进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期达到更好的预防、教育效果,进行了深入探讨。
 

 
       副检察长崔岩主持这次座谈会,会上介绍了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饶河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以案讲法、以案释法,向参会人员介绍了马某某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情况,并提出希望和在座的各单位、各部门同向发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上,各单位的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青少年犯罪不能忽视,青少年犯罪是自己对法律的无知,惋惜青少年犯罪,应多关注青少年、以预防为主,青少年尚处于成长时期,具有相当大的可塑性,易于接受教育,改造可能性大,希望和各单位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法治进校园”教育,配合政法机关工作,发挥社会力量,深入的参与到青少年的教育保护中来,以达到教育感化青少年的目的,更好的保护青少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打算通过提出议案等办法,参与到青少年的保护中,预防青少年的犯罪。政法各单位也表示,做好预防的社会效果要比运用司法权进行惩治更好,对待青少年违法犯罪,不能一诉了之、一判了之,政法各单位还需承担起教育、感化、挽救的社会责任,注重从程序上和实体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展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多种类型犯罪,尤其是对青少年身心重要影响的性侵、网络诈骗等,如何对青少年进行有效的教育是我们面对的课题。各单位表示要形成合力共同努力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不再触犯法律的底线。
       各单位站在自己的角度述说“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以来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情况,分别表示要配合好形成合力,大家一起来进行宣传教育,共同来保护未成年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全面落实落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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